格罗菲对美国音乐有着怎样的贡献?他的艺术风格是怎样的

  费德·格罗菲(Ferde Grofe,1892-1972)为美国作曲家以及乐曲改编家。他出生于纽约的一个音乐世家,其父亲则是波士顿歌剧团的男中音,母亲则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大提琴手。格罗菲的外祖父长期任洛杉矶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同时其舅舅曾在该乐团担任小提琴首席。五岁时,格罗菲开始与母亲一起学习读谱,并学习钢琴、小提琴以及和声,此外,他还随外祖父学习中提琴。不过,家人们却认为格罗菲不应该成为一名专业音乐家,母亲曾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但由于他深深地被音乐吸引住了,他最终卖掉了法律书籍,潜心倾听各种各样的音乐。

  在格罗菲从加利福尼亚公立学校毕业后的一段时期内,为谋生计,他尝试过各种职业—银行办事员,装订工人,印刷工人,司机等。而在业余时间,他的兴趣仍集中在音乐上:他为舞厅伴奏(时而拉小提琴或中提琴,时而弹钢琴),还学会了长号、短号、小号、中音法国号、鼓等乐器。1909年,格罗菲谋得了洛杉矶交响乐团中提琴手的职位。同年,他应约创作了一首进行曲,这个作品的成功解决了格罗菲一家一直关心的一件事——他们一致同意格罗菲投身于音乐事业。

  对于发展新的乐器效果的兴趣以及对于把爵士音乐融合于严肃音乐之中的设想,使格罗菲与保罗·怀特曼(P.Whiteman, 1890—1967)走到了一起。当时(1920年),怀特曼正在组建他的“交响爵士乐团”,格罗菲便成了乐团的乐曲改编者、钢琴演奏员,有时还客串担任副指挥或充当小提琴独奏乐师。格罗菲的第一首改编曲《窃窃私语》由怀特制作成唱片后,获得了成功,销售达一百五十万张。

  1924年,为格什文的《布鲁斯狂想曲》配器又使格罗菲声名大振。同年,格罗菲还写出了一部大型管弦乐曲《百老汇之夜》和一部音诗《密西西比》(后经改编,成为《密西西比》组曲)。1931年格罗菲完成了他最受欢迎的作品—《大峡谷》组曲,这部作品的问世使格罗菲从原来乐曲改编者的地位一跃而成为成功的作曲家。1932年,格罗菲离开了怀特曼,独自从事自己的音乐事业——作曲、改编和指挥。他的作品还有《钢铁》交响曲、《克努特·罗克尼》、《大都会》、《自由颂》、《马克,吐温》组曲、《车轮》组曲、《好莱坞》组曲等。1937年,格罗菲还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成功地举行了一次全部演出自己作品的音乐会,由他自己指挥,在1940至1941年纽约的音乐季中,他又一次指挥了自己的作品。

  格罗菲的音乐风格以擅长绘画般的描写为主,这种手法听来好像是把门德尔松、德彪西的音乐奇妙地与瓦格纳的音乐融汇一体,一般始人以清新、热情、生动之感。异常鲜明的乐器色彩对比也是格罗菲惯用的手法之一,这使他的音乐显得层次分明、色彩绚丽,而爵士乐语汇的广泛使用又给他的作品带来了明显的美国气质。

  1972年4月3日,格罗菲在加利福尼亚州(California)的圣莫尼卡(Santa Monica)逝世。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