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对量衡做出了什么改革?度量衡的标准是什么?

  在量制方面,国家差异很大。当时,食物是按体积计算的,而不是按重量计算的。因此,量制是衡量三个系统中最重要的系统。下面有趣的历史小边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当时秦、赵、东周、西周等国都有斛、斗、升三个基本量制单位。齐国文化经济相对发达,但在量制上与其他国家不同。在齐国,以上是豆、区、釜、钟四个等级,前三个等级是四进制,从釜到钟再到十进制。齐国是一个独特的计量单位,自然是为了方便自己的税收。齐国是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国。因此,当时的郑国和鲁国也采用了与齐国相同的量制和“钟”等计量单位。

  各国在量制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把升降作为最小的计量单位。但是从斗争开始,各国的量制就开始不同了。秦国的1升相当于现在的200毫升,但在赵国,1升=175毫升,楚国1升=225毫升,韩国1升=169毫升,魏国的差异更大。因此,虽然很多国家都有三个计量单位:斗、斛、升,但在不同国家的转换是不同的,差异很大。这阻碍了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不利于相互认同和国家统一,也给国家税收带来了一些麻烦。

  在衡量方面,从目前出土的文物来看,不能说各国之间存在差异。楚赵1斤=250克,12=15.6克。秦国1斤=253克,12=15.8克。如果考虑到误差和实际情况,转换一般采用整数。因此,各国的转换应统一。当时没有“克”单位,都是1斤=162,12=24铢。当时的赵、秦等国,在衡制上都是1石=4钧,1钧=30斤,1斤=162,12=24铢。由此可见,各国在衡制上没有区别。

  秦朝成立后,大力实施统一政策的李斯,在向始皇建议实施统一的法律和文字后,再次向始皇建议废除六国旧制度,并得到了始皇的允许。

  因此,在李斯的亲自主持下,秦朝开始衡量改革。在度制上,李斯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也就是说,李斯在制度上没有做太大的改变,仍然使用旧制度,但统一的秦朝需要更大的长度单位,所以李斯设立了一个新的长度单位“引”,规定1引=10丈,1丈=10英尺,等等。在量制方面,李斯以合、升、斗、桶为基本单位,也采用十进制。在衡制方面,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规定1石=4钧、1钧=30斤、1斤=162、12=24铢。

  制定新的衡量标准后,李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新的衡量标准能够实施。

  在始皇的指示下,秦朝中央制造了一批标准器,并将其送往全国各地,作为新的衡量标准。考古学中发现的“始皇方升”是秦始皇统一量制的标准量具,其容量为标准一升,即现在的200毫升。此外,考古学家还在关中地区秦朝发现了“高奴乐石铜权”等标准器,并在山东、江苏等地出土了秦朝标准器,说明秦朝中央政府统一衡量的工作非常有效,已经在各个地方实施。

  此外,为了规范新制度,秦朝还立法杜绝私人测量仪器。春秋战国时期有大量的“私人数量”。私人数量,又称家庭数量,是大家庭私人制造的一种量具,旨在剥夺人民。他们经常用小斗贷款,用大斗收获,双倍剥夺人民。

  为了夺取政权,齐国的田氏反其道而行之。他用大斗贷款,用小斗收,也就是说,当他向外国贷款食物时,他使用大量的家庭,但在收取租金时使用公共数量。这样,田氏达到了收购人民心灵的目的,最终成功夺取了齐国政权。因此,李斯立法杜绝私人衡量器,不仅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缓解矛盾,而且有利于防止地方势力购买人民和中央对抗,有利于社会稳定,为新衡量体系的实施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然而,旧的测量系统已经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容易改变,尤其是在信息交流不便的时代。虽然新制度的实施相对困难,但秦统一测量系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巩固了秦朝的统一,促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地方交流,为政府征收税收提供了便利。2000多年过去了,这种测量方法基本上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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