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算赋政策是怎么样的?有什么用?

  汉代的计算和赋予政策是什么?有什么用?计算和赋予是汉代政府对成年人征收的一种人头税。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初为计算和赋予”。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有趣的历史。让我们看看!

  规定15至56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支付120元。它被称为计算,用于购买汽车和马匹武器。文帝改为40元,武帝恢复120元,宣帝90元,成帝80元,每3年服役一次。

  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诏说:“间者年比不登,人多缺食,死于天年。我很痛苦。郡国或狭窄,无农桑系畜;或者宽阔的土地,推荐鲁莽的草和水泉利,而不是迁徙。它讨论了那些渴望迁徙大多数土地的人。”

  “计算”的水平决定了人民负担的重要性。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成年人也要交一匹布(麻布)。除了罗、朴等七个姓氏,每口每年都要交40块钱。

  发展

  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为“案比”,即此时征收算赋,因此称为“八月算人”。算赋是汉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主要项目,由大农经营,“为库兵(武器)车马”,依然是军赋的性质。元帝时,贡禹上书主张将算起纳年龄从15岁推迟到20岁,但未被采纳。算赋全部用货币支付,除昭帝因谷价过低伤害农民外,还有两次特诏暂用蜀粟代钱,几乎不例外。


  由于特殊情况,计算和赋予的金额偶尔会减少。比如文帝时减少到40元,宣帝甘露两年(前52)暂时减少民算30元(收90元),成帝成立两年(前31元)暂时减少每人40元(收80元)。

  由于各种原因,如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免征旅行所经县的特殊法令;宣帝地节三年(前67年),流民欲返本土者免征;武帝第一次到位时(前140),80多个免费家庭被视为敬老;东汉张帝元和两年(公元85)免产子之家被视为三年,怀孕妇女的丈夫被视为一年,以奖励人口增殖;

  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诏书与迁徙朔方罪犯同行的妻子,如果死了,没有父亲和兄弟,将重新计算母亲的口算;张帝元和元年应该为迁徙到其他地方的贫民计算三年;安帝永远四年(110),桓帝永远寿命第一年(155)暂时免除战争区;安帝元初(114)免受灾害的三辅地区三年口算等。另一方面,算赋也有偶然增加,灵帝时南宫着火,即曾令向天下口汇40元修治宫殿。

  数额

  计算金额一般每人每年计算一次。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况。秦时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法律。

  为了鼓励户口增殖,惠帝六年(前189)提倡早婚,让女性在15岁以上到30岁之间不结婚,也就是给普通人五倍。此外,《汉书·惠帝纪》六年来一直引用《汉律》,贾人和奴仆倍算,即商人和奴仆的算赋是普通人的两倍,以抑制商人和限制储奴。为了限制私人占有奴隶,新莽曾命令上公以下为其占有的奴隶每口出钱3600,即为普通人的30倍。下令不久,新莽就败亡了。

  因素

  计算资金,还有口赋和更多的货币征收,使农民不得不出售大量的农产品来换钱,从而加强与市场的联系。汉代商品经济活跃的原因之一是税收的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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